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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14日
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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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
项目绩效自评报告
(2019年度)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及执行情况
2019年我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321万元,全年实际执行数为257.95万元,执行率80%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括政法办案(业务)费和政法装备经费两部分,2019年我院政法办案(业务)费196万元,政法装备经费费125万元。
(二)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
1.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。目标:用于办案相关支出,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,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。
2.业务装备费绩效目标。目标: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和信息化建设。
二、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
根据财政要求,我院对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进行了自评,编写了绩效报告。
三、综合评价结论
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,项目基本完成预定目标,达到了预期效果,项目效益明显。
四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
(一)项目资金情况分析
2019年我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1万元,区财政厅均已下达。
1.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
(1)办案业务费196万元。已全部到位,且已全部用于我院办案相关支出,已执行189.18万元。
(2)业务装备费125万元。已全部到位,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和信息化建设,已执行68.77万元。
2.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
(1)我院认真做好中央和市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,采取“抓到位、防抵顶,抓规划、防挤占,抓监管、防违规”等有力措施,确保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好、管理使用好、全程监管好,有效防止了专项资金被抵顶、挤占、挪用等问题的发生。
(2)我院坚持“五定”工作法,通过定制严格管理、定人规范使用、定项控制支出、定期监督检查、定责连带奖惩,强化管理使用责任,实现了管理和使用两手抓,使用和管理两促进。
(3)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,注重引入竞争机制,对于办公室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,聘请专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审,按照评审的核减预算数再进行公开招标,提高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。大大提高了我院办公、办案的科技装备水平,全面提升了检察院工作科技含量,在案件办理能力建设上形成了现实的战斗力。
(4)加强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,采取财务负责人对专项资金实施动态管理,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。
(二)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
1.办案业务费
2019年办案业务项目资金共支出189.18万元。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(业务)相关的办案(业务)支出。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办案印刷费20.26万元、差旅费22.80万元,维修费107.95万元,培训费6.69万元、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18.76万元、其他支出12.72万元等。
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:办案业务费弥补了我院办案经费的不足,保障了我院有效履行检察职责,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数471件,结案数达到100%,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。
2.业务装备费
2019年业务装备费共支出68.77万元。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,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采购。
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:
2019年我院购置办公设备支出92990元,用于购置打印机等办案设备。支出了34.56万元用于工作网项目建设,支出了11.65万元建设会议系统,提高了办案效率,节约了办案成本,初步形成了全面全程规范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的办案新模式。
我院使用资产信息化和专人化管理,及时更新各种办公设备与专用设备,为我院各处室工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。
五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不挪用、不挤用、不占用,各项目按时完工、资金执行到位,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。
六、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
我院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,按时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附: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
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
2020年4月20日